1.合同签订
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2)租赁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有无附属设施;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方式;
(5)租赁保证金;
(6)履行合同的其他事项。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应当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并载入合同。租金的支付方式一般包括预付、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等方式。租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3.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为保证租赁合同履行的义务而向出租人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的二倍。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履行了租赁合同的全部义务,则出租人应当返还租赁保证金。
4.租赁房屋的使用和维护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并注意对租赁房屋进行维护和保养。租赁期内,如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5.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租赁期限一般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固定期限是指租赁合同在一定期限内生效,到期后自动终止。无固定期限是指租赁合同无明确的期限,由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出终止合同。
6.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租赁期内,如需要变更租赁合同内容,则应当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变更。当租赁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均无意继续履行合同,则应当提前30天书面对方,解除租赁合同。
北京市租赁合同是租赁房屋时必须签订的合同,内容包括合同签订、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保证金、租赁房屋的使用和维护、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方面。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